附录 安徽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居民满意度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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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飞速发展,我国相继进行了数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形成了以医疗服务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核心的基本医药卫生体制制度。近年来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和推进,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逐步改善,就医条件逐步提高。但在改革过程中医药卫生领域也不断暴露出一些深层次问题,制约着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完善和发展。本文以安徽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例,逐步分析在安徽省医改中出现的问题,并基于政府责任视角,从“提供者”“保障者”“引导者”“监管者”四个角度出发,分析安徽省医改存在问题的原因,并给出针对性对策。本文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统计分析法、归纳演绎法、实际调查法等方法,归纳出安徽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最后给出完善对策。全文分五章论述。第一章绪论,对文章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进行介绍,并系统梳理了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第二章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进行界定和阐述。第三章内容分三节展开,第一节系统分析了安徽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历程,主要分为四个发展阶段:医改探索起步期、医改方向定位期、医改框架搭建期、医改政策细化期,逐步介绍了安徽省医改从起步探索到发展成熟的变迁过程。第二节对安徽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现状进行介绍,包括医改中政府卫生财政投入情况、目前安徽医改取得的成效以及对医改现状的满意度调查分析。第三节对安徽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现存问题进行总结:医药卫生体系尚不健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尚不完善;多元化办医格局尚不成熟;医药监管体系尚存漏洞。第四章分别从“提供者”“保障者”“引导者”“监管者”四个方面,对安徽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政府责任落实不力情况进行分析:政府作为“提供者”医疗建设责任不足,主要包括基层医药卫生机构“硬件”设施建设不到位、医疗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力、医联体和医共体政策推进缓慢;政府作为“保障者”守护责任不足,主要包括政府在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上责任落实不够以及政府在医保基金使用中监管力度不够;政府作为“引导者”领航责任不足,主要包括多元化办医激励政策落实不到位以及社会办医未享受平等优惠政策;政府作为“监管者”监督责任不足,主要包括政府对社会办医监管角色错位、政府卫生财政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医疗卫生领域亟待纠风正气。安徽省医改中政府履责存在的问题分析,为下一步安徽医改完善对策的提出奠定基础;第五章针对政府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履责不力情况提出完善对策:政府作为“提供者”,要健全多层次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加强基层卫生机构“硬件”设施建设,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同时系统进行体制改革,构建多层次就医模式;政府作为“保障者”,应完善制度保障公民生命健康,包括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减轻公民的医药卫生负担,同时细化医保基金使用制度,使医疗保障系统更健全;政府作为“引导者”,要引导多元化办医和谐共赢,包括为社会办医提供公平可及的政策扶持,同时引导社会办医向专、精、优方向发展;政府作为“监管者”,要确保医药市场健康发展,包括要健全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引导社会办医规范化,同时强化政府财政投入使用效率的评价和监管,健全医德医风监督机制,确保医药领域清风肃纪健康发展。本研究将为安徽省下一阶段的医改推进提供一定参考。
文章关键词:
论文DOI:10.26916/d.cnki.gahcc.2021.000209
论文分类号:R197.1;D630
文章来源:《现代医药卫生》 网址: http://www.xdyywszzs.cn/qikandaodu/2022/0130/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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